中国男子在日本务工期间感染新冠死亡,日本法院判决家属获赔近7000万。这是一起在日本务工的中国人因务工感染新冠后死亡获赔的成功案例。4年前,一名在东京新宿歌舞伎町一家中餐馆工作的50岁的中国男子在感染新冠病毒约两个月后死亡。其妻子和女儿向东京法院提起诉讼,向店方要求了约800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称餐馆防疫措施不充分是导致其死亡的原因,要求餐馆方面做出赔偿。就此,法院做出判决,判处餐馆方面支付赔偿金近7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40万元)。
就在几天前的3月27日(2025年),东京地方法院宣判一起颇具标志性的案件——位于新宿歌舞伎町的一家中餐馆(中国老板),被判向一名因感染新冠去世的员工家属赔偿约7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40万元,折合约46.4万美元)。
事情发生在2021年7月,那时日本正实施“防止蔓延等重点措施”,相当于中国的疫情中高风险管控。
50岁的中国籍男性员工在这家中餐馆“住店打工”,每日吃住都在店内,不离场所,直到他在7月被确诊感染新冠,两个月后病情恶化去世。
而这家餐馆,却在最紧张的防疫时期依然实行24小时营业(生意这么好?),不仅未设置基本的防疫设施,连最起码的口罩佩戴、人员限制、餐桌隔板都一概没有。
东京法院判决书写得明白:“该店未要求顾客佩戴口罩,也没有限制顾客之间的会话或聚会人数,甚至放任20人同时开宴会。
”法官大须贺宽之严厉指出:“店主为了赚钱,对员工的生命安全毫不关心。”
这名员工的妻子与女儿等待了整整四年,终于等来了一纸判决。原告最初请求8000万日元赔偿,法院最终裁定支付约7000万日元,理由包括精神损失、丧葬费用等各项名目。然而再多的钱,也换不回一个父亲、一个丈夫的生命。
判决书中还提到:事发同期,店内另有三名员工也相继确诊,但是这家店在员工确诊后未采取任何应对措施。这让法院确信,死者极可能是在工作场所感染。而店主的态度则更加令人愤怒——没有任何反思、补救,也未尽最起码的义务,才造成了人员的不幸去世。
这一判决引发了在日华人圈的强烈反响 “终于有个说法了。”有网友拍手叫好:“早就该治治这些黑心老板。”也有人忧心忡忡:“这么高的赔偿,是不是很多小餐馆都撑不下去了?”更有从业者表示共鸣:“疫情那会儿多少人冒着风险上班?可有的老板只会喊口号,不干实事,出了事装聋作哑。”
歌舞伎町是东京夜生活的中心,房租高得惊人。24小时营业、靠酒水和深夜宴会维持生计,是许多小餐饮的无奈选择。但无论经营多艰难,也不能用员工的人身安全来填补生意的窟窿。 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店方明知存在感染风险,却怠于采取必要对策。”这句话,像是一记重重的耳光,打在那些只顾盈利、不顾员工安危的老板们脸上。在日本,疫情期间的企业责任认定较为复杂。很多打工者,尤其是外籍劳工,常年处于弱势地位,工作和生活混在一起,来了日本还是牛马,几乎没有申诉通道。而本案的判决,是日本法院首次明确认定“雇主防疫不当”与员工死亡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对劳动权益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
对于广大在日中国打工者来说,这是一记警醒——在特殊时期,雇主依然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保障义务”,而你,有权利要求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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